业务类型专精特新
服务免费咨询、专精特新申报辅导
好处较高1000万高额补贴+优先上市
申报无忧全方位筹划项目方案
服务**可视化办理流程、进度可查
服务对象中小型企业
服务地点全国均可服务
服务优势十二年从业经验 专业团队 透明高效
三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品名广东省专精特新
认证类型专精特新
适用对象公司、工厂、机关单位
是否现场辅导现场辅导
是否现场审核现场审核
特色服务一对一服务
认证好处3提高企业形象
证书有效3年
行业科技服务业
服务类型科技项目申请
服务目标让政策惠及每家企业
专精特新,不仅是一种企业发展的战略,更是层面的重要战略。思誉顾问机构将分析专精特新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中小企业如何抓住这一机遇,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苏州市奖励政策
张家港市
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示范(培育)单项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入选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单项、隐形小巨人(高成长)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入选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太仓市
新获得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小巨人企业的,奖励30万元,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的,奖励15万元。新获得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昆山市
对认定为昆山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隐形)小巨人企业,分档给予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昆山市级“隐形”培育库的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给予高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隐形”、制造业单项等称号的企业分档给予高300万元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19年2月19日起施行。
吴江区
制造业单项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起施行。
吴中区
对新获认定的制造业单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认定的江苏省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城区
对认定为制造业、省级单项(打)企业(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
工业园区
对认定为、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各类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包含上级奖励资金)。
实施时间: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高新区
对获得单项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产品企业称号的,高新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含省专精特新产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企业、隐形小巨人企业)、市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高新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南通市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连云港奖励政策
获得制造业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起实施。
淮安市奖励政策
对获批的制造业单项示范企业(产品)奖励150万元,对获批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外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等级别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起实施。
盐城市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单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
扬州市奖励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
泰州市奖励政策
对认定的单项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高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凡新获认定的省级“隐形”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隐形”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高50万元、30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其单个新产品销售突破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新产品销售的2%给予奖励,高5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8年12月10日起实施。
专精特新申报条件的作用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通过专精特新申报条件,可以筛选出那些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给予其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包括财政、税收减免、科研项目支持等,从而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此外,专精特新申报条件还可以帮助政府监测和评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为政府制定科技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的通知》要求:
◆专精特新产品
上一年度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位。
◆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业前五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2016年(包括2016)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
2023年度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要工作
(一)组织企业入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地组织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组织指导往年已入库的培育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特别是已被公告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及时更新年度数据。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依据《实施细则》,各地组织对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按程序公示公告名单。
2、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企业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服务平台”(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于3月1日-4月30日同步在工信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二)审核确认。
县(区、市)、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入库申报、数据更新和创新型评价工作进行审核确认。
3、有关要求
(一)各地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2月20日开始,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30日,经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请于4月15日前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专精特新认定不仅为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更为的经济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希望更多的企业能够抓住这一机遇,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为的繁荣和的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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